
滥用激素的后果--激素型股骨头坏死
添加时间:2011年03月12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患有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病人中约半数以上都是由于滥用可的松、强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等激素类物所致。
某些疾病,如过敏性皮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与紫癜症、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确实需要用激素治疗。可是现在滥用现象十分严重,连感冒、发烧、腰腿痛也用激素。至于穴位封闭、关节腔注射等更是长期使用。有一位女病人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医生给予注射地塞米松2个半月,结果非但旧疾未除,反而又添了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另一位男病人,开始为双髋关节痛,医生给予大量地塞米松,服1年余,走路更为困难,经拍摄X片检查表明,双侧股骨头已经严重坏死。更有甚者,有人为了促进食欲,改变消瘦体态,而误用激素。还有的家庭常备激素,一有病痛便服上数片,结果他们都相继致病,在劫难逃。
医学研究表明,罹患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与滥用激素的时间、剂量密切相关。剂量越大,服用时间越长,越容易致病。一般先从股骨头中间坏死,然后殃及整个股骨头坏死。30~50岁为多发年龄,男女比例为3∶1。他们大多每日服激素60毫克,40日以上;或每日服40毫克,100日以上;或每日服10毫克,1年以上等,均易发病。其中有的在近期未见异常,而在数年后才发病,这与个体耐受性及物蓄积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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